陕西师范大学24848威尼斯-官方网站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7-01-23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为合理使用学院经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推进学院科学发展,本着科学高效、权责一致、统分结合、有分有统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定本规则:

一、学院经费主要是由业务费、专项经费(指生均20元构成的24848威尼斯-官方网站教学和研究专项费用)、研究生经费、学科建设经费构成。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院长为学院经费的责任人,对学院各类经费的使用负总的责任,并接受学校的审核。

二、业务费主要用于学院日常办公、教学、人才培养等常规性工作。业务费由行政副院长签字使用。

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师的培训、交流、参加或举办与教学有关的学术研讨会、课程建设、教师教学技能的提高等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提议或征得其同意后由行政副院长签字使用。

四、研究生经费主要用于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生人才培养以及研究生科研有关的工作。研究生经费的使用必须由分管研究生和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提议或征得其同意后由行政副院长签字使用。

五、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重大项目培育、学术会议的举办等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工作,具体内容根据年度学科经费申报项目确定。学科建设经费由院长签字使用,其中年度重大项目培育经费的使用必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提议或征得其同意。

六、院长有权提议上述各类经费的使用,分管副院长有权提议上述各类本职之外的经费的使用。

七、上述各类经费单项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由各口负责人直接决定使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支出。

八、上述各类经费单项一次性开支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由院长签字使用。

九、学院在经费上必须大力支持学院党建和学生工作。

十、上述各类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十一、对于学院在发展中获取的发展性经费的使用将另行规定。

十二、本规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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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